因私访友出国签证需要公司开在职证明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公司要承担责任么
发布日期:2024-12-27 00:30:32编辑:佚名
我于2013年7月来A公司(不到百人规模的有四家分店的西餐厅,私营企业),合同上写的是担任“英文收银”,月薪“3400”,实际我拿到手都在5k-7K不等,一年合同。之后呢...我于2013年7月来A公司(不到百人规模的有四家分店的西餐厅,私营企业),合同上写的是担任“英文收银”,月薪“3400”,实际我拿到手都在5k-7K不等,一年合同。之后呢,我今年2月辞职了,可是今年7月份重新来上班,合同工重新签,内容依旧不变。目前我自己要12月下旬因私出国访友,签证材料需要有公司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在职证明(内含担任职位、任职年限、月薪、准假内容等),还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这次出国与公司没有关系,是自费的私人行为。想知道以下问题
(1)公司如果按照“2013年7月入职工作至今”,职位虚高写成“店长助理”,月薪“5K-7K”,这样跟实际情况有点小出入 开具出来的话,公司要承担责任么?
(2)如果证明里写到“保证x先生遵守贵国法律法规并按时回国,回国后担任原职”这句话的话,万一我没按时回国,公司要承担责任么?会追究到公司么?
主要就是想知道这类只是证明信的文件,它不属于担保吧。想知道公司的后续法律责任问题。要不要承担责任?